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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有三间房子,有一儿子四个女儿。老人在死亡前治病照顾全是小女儿在尽义务

一老人有三间房子,有一儿子四个女儿。老人在死亡前治病照顾全是小女儿在尽义务 一老人有三间房子,有一儿子四个女儿。老人在死亡前治病照顾全是小女儿在尽义务,于是老人把一件房子过户到了小女儿名下。但是其它三姐妹不肯,找来了一个父亲的弟弟做证人,写了一份所谓的分书。现在老人去世多年。当年老房子拆迁了。小女儿是房屋所有人可以得到政府130万的拆迁款,其它女儿欲用所谓的分书平分130万。请问这笔钱如何分配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仰与光(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3-0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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