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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有用分期借了两万块钱,分十八期还,每期一千七百多,一共得还三万多

我在有用分期借了两万块钱,分十八期还,每期一千七百多,一共得还三万多 我在有用分期借了两万块钱,分十八期还,每期一千七百多,一共得还三万多,之前没有看见过合同,现在突然在合同上发现我借的钱是两万八千多,还有一个手续费是八千多,请问这个合法吗?我还了几千块钱了,现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8-03-01 18:55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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