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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司在本人就职职期间借故复制自身带去的投资软件并作日常运营使用,随后我团队被该司遣散,软件一直被该司

某司在本人就职职期间借故复制自身带去的投资软件并作日常运营使用,随后我团队被该司遣散,软件一直被该司 2014年12月,本人在佛山某金融投资公司司在职期间被该司法人(老总)借故复制自身带去的投资分析软件(没有所有权,但软件的使用技巧,规律是自身发现的)并作日常运营使用,随后我团队被该司以不正当理由遣散,软件一直被该司挪用获利,能否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idu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8-02-27 21: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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