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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在天桥区北辛庄工业园一家电子厂上班,一开始就说好了,工资是一千八,八小时以外算加班

我在天桥区北辛庄工业园一家电子厂上班,一开始就说好了,工资是一千八,八小时以外算加班 我在天桥区北辛庄工业园一家电子厂上班,一开始就说好了,工资是一千八,八小时以外算加班。一个月后和老工人同等待遇。但是我在干第二个月的时间伤了手。工资不但没长,老板还扣了我三百二十元钱。当时发工资的时候是下个月的二十多号。因为工资的原因我打了辞职。结果我今天去要工资时,老板说我伤手时损坏了厂里的设备,工资扣的只剩下三百多元钱。请问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8-02-2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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