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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知函 姓名:彭 某某,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21 

法院通知函 姓名:彭 某某,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21  法院通知函
姓名:彭
某某,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421

,xxxxxxxxx,开庭时间:2018年2月23日15时,审判法院:【武汉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案件号:案号(2018)刑185205349号。法院传票已发至账单地址,若缺席出庭,公安机关将同步进行网上追逃及全国通缉处理,直接进行刑事拘留,处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到二十万。特此告知,非本人请转告。如已还清,请致电18321567631
我是欠浦发信用卡钱,我想问下这立案是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8-02-2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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