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和我结婚,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现在起诉和我离婚,20年了,我就几百快钱,她的女儿25了,我不服
你好,可以积极应诉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
搜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积极协商解决。
积极应诉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