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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 你好!虽然这问题已咨询过了,可是我还是不太明白!我老公是台湾人,我和老公在大陆登记结婚的,后面我们是在台湾协议离婚的,回大陆后,我向福建民政协会确认离婚协议公证书已寄到,就往当初我和老公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去,民政局工作人员看了我的公证书后,就说可以了,没有帮我做任何的离婚登记,
然后我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改了资料“已婚改-离异”.
请问我这样是否办妥了在大陆的离婚事宜呢,我这样的情况,算单身了吗?离婚生效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62926……(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0-05-25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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