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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这份遗嘱形式和内容上有什么瑕疵,是否合法有效?

这份遗嘱形式和内容上有什么瑕疵,是否合法有效? 生前遗嘱
     
     一.某单位房子是大女儿自己出钱以父亲名字集资的,因此大女儿有居住和所有权。

     二某处的房子及财产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委托大女儿为其弟保管处理。

     三.大女儿负责本人的后事处理,弟弟将来的生活由大女儿负责,对弟弟发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


                            姓名     年    月    日



      父母已去世。有4个子女,我是大女儿,下面有两个妹妹已成家,和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弟弟。弟弟单身,无劳动能力。现在和我生活在一起,由我抚养照顾。


     问这份遗嘱形式和内容上有什么瑕疵,是否合法有效,我能按遗嘱继承某单位的房子吗?

    敬请好心律师給于全面肯定的回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25201……(河北)
提问时间:2012-10-25 1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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