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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丁”字路口摩托车相撞

“丁”字路口摩托车相撞 乡村公路,5-6米宽,丁字路口,无红绿灯,且丁字路口侧向路的对面(直线路上)占道停放一轿车,甲摩托车从侧向路斜插至丁字路口另一侧拐向直线路,已过中线,被直线路从上而下的飞速而来的乙摩托车撞翻。甲后坐的小孩跌至白色轿车底。甲本人则下肢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轿车车主(本村内人)闻声从旁边牌室内出来并将开走。即报警,并在交警拍过现场后去就诊。事后第二天在交警的寻问下如实向交警陈诉。轿车是否有责?甲乙谁负主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8yz……(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0-05-24 2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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