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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作交接时,有一部分交接资料因拿去检查,没有交接,但拿回交接资料的时候

请问工作交接时,有一部分交接资料因拿去检查,没有交接,但拿回交接资料的时候 请问工作交接时,有一部分交接资料因拿去检查,没有交接,但拿回交接资料的时候,发现资料数目不对,责任在谁?是交接人还是接受人?拿去检查时的资料也没有清点目录之类的书面凭证,我是接受人,我责任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魏珊(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2-0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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