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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发放办法
宿迁市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发放办法 我父亲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06年5月因病去世,劳动保险处发给1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和600元丧葬费,后来听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应发2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按照人社部发[2008]42号 文件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想知道宿迁的政策是怎么处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3800(江苏)
提问时间:2010-05-2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