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调解谈判

我不在岗位期间东西丢了谁负责

我不在岗位期间东西丢了谁负责 我是曼娜欧养生会馆的前台,我9月1号交的辞职报告说干到月底就不干了,院长没有批也没有往上交,我是30号就没有去上班了,10月11号去交接,那时我才发现东西部在了,问他们我不在的时候他们看到前台放的东西了没有,他们说看到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东西是老板的私人物品,东西价值6千元我的工资加押金一股是2270元,现在经理的意思是让我再给老板补差价3-4千元,可是我觉得责任不在我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35059……(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10-24 13: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