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如果给别人打了欠条,是不是一定得按欠条上的数额偿还
如果给别人打了欠条,是不是一定得按欠条上的数额偿还 某鱼饲料公司书面承诺说若用户可以一次性向公司付款10万元,该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按平价出售鱼饲料给用户。并且该公司业务经理公开承诺说如果渔民使用该公司鱼饲料的话,公司愿意承担百分之三十的风险。即如果鱼没有达到一定的产值的话,公司只收百分之七十的费用。结果年终时,所以使用该饲料的渔民都不同程度的亏损了。结算时如果按涨价后的价格计算的话我们就欠公司一万七千元,如果按照承诺按平价计算的话就欠公司一万三千元。但是公司不同意按平价计算,我们就给公司打了一张一万七千元的欠条。如果公司承担百分之三十的风险的话,公司还倒欠我们几千元。现在公司拿出欠条要求还钱,我们拒绝支付,结果被告上了法庭。请问我们是否应该支付这笔钱?如果应该的话,应该支付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12(湖北-仙桃)
提问时间:2010-05-24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