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同学追跑,同学跑在前面摔倒,我们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应该是没有责任,因为孩子的受伤,并非你家孩子直接故意造成。
根据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监护人有过错,比如未尽到监护义务,对子女疏于管教等,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的。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