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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做厂家促销员,拿了37元东西被抓,事后出钱买了这东西,然后要求厂家陪偿3仟元

在超市做厂家促销员,拿了37元东西被抓,事后出钱买了这东西,然后要求厂家陪偿3仟元 在超市做厂家促销员,拿了37元东西被抓,事后出钱买了这东西,然后要求厂家陪偿3仟元,现在工资不发还不让上班,请问超市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可不可以报警?如果警方介入一般会怎么解决,特别说明这事是在下班以后,这个时候他可不可以算顾客而不是员工呢?怎样才能减少陪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8-01-23 16: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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