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旧村改建与违章建筑拆除
旧村改建与违章建筑拆除 谢谢您百忙之中抽空,认真的看完这次的事件!老百姓的法律知识欠缺,恳请您给予意见或建议。
2012年8月初,我们村(大概150户)正在实施旧村改建,同时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旧村改建是实行合同制的,即双方签字生效,同意拆迁。因为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村里有接近40户还未签订拆迁合同。就近2天,拆迁办又开始对已签订合同的房屋和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同时有保安和手拿透明盾牌的“执勤”人员,大约200个人)。第一天拆房时(已签房屋和违章建筑),拆错了2户人家的房子,屋主也因此事和拆迁办的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在第2天将要进行拆房时(已签房屋和违章建筑),我们询问了拆迁办的现场人员将要拆除的是哪些房屋,在了解的情况中,有一户人家的房屋不属于已签合同和违章建筑。此房屋当事人之女就向拆迁办的带头人员解释,说自己的房屋是属于合法且未签订合同,告诉他们不能马上拆,是不是他们弄错了,再和图纸对照下。可是拆迁办的带头人员不理会。片刻之后,他说马上要拆除房屋,请所有不相关的人员马上离开,随即和一大批拆迁办人员及保安人员推开村民,在推扯的过程中,有一名中年妇女(也就是房屋当事人)被推到角落并倒在地上,同时被他们的其中一名人员用脚踢中腹部,起不了身。村民见有人受伤,随即拨打了120和110电话,之后受伤者被送往医院,110过来了解了下情况,并对拆迁办的人员说,让他们“文明些”,但没有进行现场调查与取证。随着医务人员的离开,推扯再次进行,拆迁人员从未听取房屋当事人之女的解释与恳求,也没有再次核对图纸,进行了强拆。村民们被推挡在“安全线”之外后,当事人之女与当事人之子又向政府里过来的现场人员(先前的拆迁中,是他负责的)进行了解与解释,但政府人员说,此事已交由另外一名政府人员负责,并且说,如果不是违法的房屋,他们是不会对其拆除的,如果拆错了,会协商赔偿处理。他也并没有和拆迁的相关人员去询问或则暂时性的停止这一边的拆迁。
如果当被拆户提出异议时,他们是否应该要把情况再次了解清楚了后,再做决定?而且,在前一天的拆迁中已经有此类事件发生,他们也更应该严谨处理,以防纰漏。作为从政人员应该以身作则,爱过爱民,最起码不应该欺辱殴打人民群众。这样属于违法强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st23……(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10-21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