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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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律师您好!我丈夫于2010年4月18日被人故意杀害,公安部门鉴定结论为:被害人系锐器刺伤左肺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我丈夫生前曾投保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康宁终身保险,我丈夫被杀原因我不知道,事发当时我在一楼,我丈夫在三楼和几个人打牌,并未争吵,凶手是在他们开始打牌过后大约十几分钟冲上去的,和凶手也未发生冲突,凶手是在我丈夫毫无防备的时候动手的,(因为我丈夫年轻力壮,论个头和力气凶手是打不过我丈夫的)第一刀就刺进左肺了,所以我丈夫才没有还手能力,在他再刺几刀的时候倒下的,后因失血过多没有及时抢救而死亡,我丈夫生前和凶手无冤无仇,凶手以前还和我丈夫是朋友,经常来我家吃饭,我至今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丈夫下此毒手,可怜我丈夫含冤而死,死不瞑目,狠心抛下我和两个可怜的孩子不管,我丈夫今年才35岁,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才5岁,我家如今是背负重债,没有还款能力,幸亏他生前买了这么笔保险,如果能理赔能赔6万元钱,现在我还希望用这笔钱偿还一部分贷款,才不至于房子被信用社收走,请问我丈夫这种情况能获得理陪吗?另保险公司要求我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此案还未移交检察院,现在办理户口注销的话,会不会影响以后的民事赔偿?期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Y20……(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05-23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