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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父亲已过世,母亲还健在,二老共有4个子女,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父亲生前好像立过遗嘱,但是立遗嘱现场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且在场的人还是继承人,这是一点。现在因为母亲没有过世,所以分配财产的事情就没有说,但必须说的是在世老人比较偏向三个女儿,特别是2女儿,但是继承法上有说尽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养老送终的钱全由儿子所出,这算不算是主要抚养义务?再其次就是父亲立过遗嘱,母亲死后如果她还要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对于财产的分配,四个子女都有固定工作,无一残疾,请问老人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老人糊涂(河南)
提问时间:2010-05-23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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