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3人合伙的生意,两个人出资金,另一人负责销售和货款回收,股份各占33

3人合伙的生意,两个人出资金,另一人负责销售和货款回收,股份各占33 3人合伙的生意,两个人出资金,另一人负责销售和货款回收,股份各占33.33%.现在出资方要求所出资金需要按市面上1分5的利息支付给出资方,这些利息从每月的总利润中扣除,然后才平分剩余利润.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1-18 15:3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贺春林律师

湖南 娄底

谷祥喜律师

湖南 张家界

罗雨晴律师

湖南 长沙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永州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56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1188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澎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347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