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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南京办理过一个分期贷款,是一个手机分期,是一个6100多的苹果手机

我之前在南京办理过一个分期贷款,是一个手机分期,是一个6100多的苹果手机 我之前在南京办理过一个分期贷款,是一个手机分期,是一个6100多的苹果手机,其实就是现金贷的意思,但当时我不懂,就按照他们说的,把资料填了,最后介绍人说申请没有成功,当时一个人又没有钱用,没工作,介绍人就自己给了我700块钱,说是借给我的,但是现在那家公司,说我恶意欺骗,还告我诈骗,把什么法律通知书送到我们村上,还说让今天下午两点回老家公安局协助调查,我还要承担2-5年的有期徒刑,还有罚款2-20万,当时我那家分期审核没过,我也没拿手机,可是却因为我填了那些合同,就是自己的签名,我真的什么都没拿,可是现在不仅要做牢,还要2-20万的处罚金,我不怕坐牢,可是我就是想不通,我这属于诈骗罪吗?还是别人坑我,打官司我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8-01-18 13: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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