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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两当事人是否都有责任,在赔偿方面要怎么样来解决?

交通事故 两当事人是否都有责任,在赔偿方面要怎么样来解决? 事故明细:一辆助力车与一辆自行车同向行驶在乡村公路上,自行车在前行驶在公路的中间靠左,助力车正常行驶。两车相距50米时,助力车鸣笛警示,自行车依旧中间靠左行驶,当助力车与自行车相距20米时,助力车又鸣笛警示想超车,自行车依旧中间靠左行驶,未做相应动作。此时阻力车已减速,两车相距5-6米时,自行车当事人回头看了助力车一眼,突然自行车车头横向又车道(车主当时就慌了,两手松开了自行车车头,让后身体向后仰原地倒下.)致使助力车车主突发状况,感到紧张未及时刹住车继续行驶,行驶中助力车车主为了最小降低两车碰撞,与自行车保持最大安全距离为原则行驶,由于右车道边缘有树木以及电线杆,再往右一点就是一条河。所以两车最后还是有摩擦,并没有相撞。只是助力车车主由于紧张了(手握油门没有松手),加上与自行车有摩擦致使助力车车身不稳,使阻力车右侧保险杠与地面摩擦5-6M后停下。事故后自行车当时可以坐起来,身上没有伤,只捂着头部。主力车主手肘与脚膝盖皮肤摩擦致伤。后两人被双方家属送往当地医院;医院诊断助力车车无大碍,皮外伤,修养即可;而自行车主脑部有淤血需清除,由于医院医疗条件达不到,立即送往市医院。(在医院所有治疗费用由助力车车主承担,在事故后才得知自行车主是聋哑人);以上经过句句属实,烦请帮忙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43587……(湖南)
提问时间:2012-10-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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