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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忙!好烦恼!!

请律师帮忙!好烦恼!! 5月17号凌时1时30分,我开车从小榄到珠海,路过中山板芙时,当时G105正在修路,双向各只有一条车道行驶,由于转变时不小心撞了路边的花、草皮和一支路灯柱,然后冲出国道的人行道上,我车的车头已经撞坏,挡风玻璃碎了,已经不能行驶,我当时头部撞到方向盘上,感觉到头晕。迷迷糊糊中我下了车,在路边捡回车牌号码。当时一路上很黑,而且不停地有很多摩托车,自行车从我车后面经过,我担心别人会撞我的后车厢,我当时只想到为了防止别人撞到我车的后厢再次发生事故,我就在路边拦了一辆车,请求别人帮我把我的车拖离现场一百米左右,我们刚停下,拿出电话准备打电话报警,交警就开了一车辆交警车到了我们身边停下了,我见了他们到了自己就没有报警了。他们到了以后,调查事故原因,我当时都很配合,问什么都老实回答,还让我给他们照了好多相片,他们多次对我进行恐吓,还强迫让我签了几张空白的表格,我想也没想就签了,因为我当时还处于头晕状态,然后他们还扣了我的车、行驶证、驾驶证。
第二天,我到板芙交警大队录口供,给我录口供的警察大声恐吓我一些问题。然后三天内我不停地跑来跑去办理各种事故后的手续,目前花、草皮、路灯赔偿的钱全交了,现在交警还要起诉我是事故逃逸,罚款二千,还要拘留我十五天。我当时只不过为防止再次事故发生,拖开车,还来不及报警,他们就加罪于我,我至于到犯法了吗?他们符全条件拘留我吗?请问有什么办法我可以不用拘留的????
还有现在不是提倡人性化办事吗,怎么还出现这种以罚为主的事情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ngl……(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05-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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