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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我是一所镇办学校的国办教师,在上班的时候,被一名学生拱倒桌子砸到脚,脚趾骨折,到现在两个月了,现在能走路,穿鞋还会疼,学校对此事一直没有说法。因为没有住院,医疗费都是自己花的。请问我是否去申请工伤?医疗费应该由谁出?休息多久应该上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花瓣雨(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5-2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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