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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法律上如何界定?签订长期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法律上如何界定?签订长期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予离婚”,那么分居两年如何界定?分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法律上生效呢?有人说需要人证物证,并且很难界定。由于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户口本,而户口本都在老家,一时办理不了离婚手续。那么夫妻二人签订了一份“长期分居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能否从这份协议生效之日起认定分居时间呢?法律是否支持这份协议? 
还有如果法律认可,那么2年后就准予离婚,那还应该办理什么手续么?是否依然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还是需要上法院由法院判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wenei……(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08-12-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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