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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怀孕3个多月,预产期明年4月22日,劳动合同是明年4月3日到期,有生育险,可以协商提前休产假吗?

怀孕3个多月,预产期明年4月22日,劳动合同是明年4月3日到期,有生育险,可以协商提前休产假吗? 我满24周岁,按照法律规定有4个月+8天的产假,怀孕3个多月,预产期明年4月22日,劳动合同是明年4月3日到期,目前有在上生育险,我想干到11月底就回家歇着,12月、1月、2月、3月这四个月加上4月的前8天,这段时间可以算我的产假吗?我想跟公司协商一下提前休产假,并且把这段时间的工资先给我,从4月9日开始算我病假,直到我生完坐完月子再上班,这样可以吗?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m……(北京)
提问时间:2012-10-1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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