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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霸王条款”——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苏宁“霸王条款”——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在江苏无锡苏宁五洲国际店以公司名义买了燃气灶具套餐和电热水器合计10000RMB。去开发票的时候由于提供的材料之一:营业制造复印件中没有2011年度的年审章,为此苏宁拒绝开票。要知道我这个复印件是2010年复印的,营业执照2011年审后没有更新复印件。为此就要再跑一趟。
开具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开票资料就可以了,苏宁这一做法是否属于行内霸王条款?假定我不提供更新的营业制造复印件苏宁有没有权利不开发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时晓栋(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10-18 00: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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