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一年了,对方才把赔偿款给我们。死活就是不给我们诉讼费
诉讼费用,向法院申请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