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三年得不到安置
不用上访,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如果政府不履行该行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会将自己的安置办法报政府审批,政府同意后再实施。所以,很难让政府自己纠正自己错误的批复。所以不应当与单位作无谓的纠缠,转而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让政府履行行政监督职责,纠正单位的拒绝或变相拒绝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违法行为。行政诉讼方式虽然不能直接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但却能通过要求政府履行行政职责的方式,间接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