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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赠与人和受赠人在1996年5月在公证处签立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书,但产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过户给受赠人.
现在两个受赠人已经把户口迁出本套房屋了,也搬到迁入地居住,工作、生活很久了。
现在,二个受赠人不赡养赠与人,赠与人现年已80多岁了,没有社保,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经济来源,每月只有政府发放的200元救助金过日子。
两个受赠人不给赠与人生活费,生病也不带其看病。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赠与合同,将房子还与赠与人。
赠与人和受赠人在1996年5月在公证处签立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书,但产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过户给受赠人.
现在两个受赠人已经把户口迁出本套房屋了,也搬到迁入地居住,工作、生活很久了。
现在,二个受赠人不赡养赠与人,赠与人现年已80多岁了,没有社保,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经济来源,每月只有政府发放的200元救助金过日子。
两个受赠人不给赠与人生活费,生病也不带其看病。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赠与合同,将房子还与赠与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zzy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0-1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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