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丈夫去世,婚前立遗嘱把房产给前妻的儿子,我未成年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丈夫去世,婚前立遗嘱把房产给前妻的儿子,我未成年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本人于97年8月认识丈夫,98年5月生下一女儿,因生活困难,为逃避计划生育罚款,将女儿寄养在乡下一农户家,2002年我才与丈夫登记结婚,婚前2001年丈夫瞒着我立遗嘱公证将其婚前房产全部留给他与前妻的孩子,今年丈夫去世了,我们的女儿还为成年,且户口还在乡下,跟其寄养农户的姓,我与丈夫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我再婚前与前夫有一女儿与我们同丈夫共同生活,今年17岁,请问我和未成年的两个女儿有继承权吗?继承法中有一条必须要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人保留必要份额对我的两个女儿有效吗?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我和两个女儿是否能继承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疲惫(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2-10-15 21:5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