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将电脑私自拿走到劳动局作为证据,老板报案说我盗窃,请问盗窃罪成立吗
不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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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
北京知名大型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李三勇 欢迎来电来访
盗窃罪不成了。
不成立。
你好!不构成盗窃罪。
你不是以占有为目的,而且将电脑拿去做证据,不构成盗窃罪。
不成立盗窃罪,老板那是吓唬你,不用理他。
不成立盗窃罪。你是只暂时拿过去做为证据而已,并且劳动仲裁那里也可以证明。
不构成盗窃,不用太担心,如果警察找你,你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叙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