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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房贷已还清。离婚时增值部分是平分还是应该按当时出资比例分?

婚后购房,房贷已还清。离婚时增值部分是平分还是应该按当时出资比例分? 我们在婚内购买房屋时是由我出资59万加贷款加双方出资购房,房款共95万,且已还清贷款了。我出资的59万已被法院认定为婚前财产,对方无异议。现离婚,房产评估价为150万,双方无异议。问题是增值部分是按照当初出资比例分配,还是应该平均分配?有具体案例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dchen(上海)
提问时间:2010-05-20 21:2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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