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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企正式员工,我因腰椎盘突出,前段时间痛得厉害,就和领导说我请个人来帮我上班一段时间

我是一名国企正式员工,我因腰椎盘突出,前段时间痛得厉害,就和领导说我请个人来帮我上班一段时间 我是一名国企正式员工,我因腰椎盘突出,前段时间痛得厉害,就和领导说我请个人来帮我上班一段时间,领导说这个事情他知道了,我请的人在上班期间,因单位的设备,吊车的钢丝绳断了砸伤人,出事那天正好又不是我当班,他本应该是休息的,是因为单位请的一个临时工辞职,班领导才叫他先顶段时间,找到工人后,叫他再休息。这个事我不知情。但他的工资是我个人支付给他的。我有赔偿责任吗?如有我应该负那些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彭少军(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1-04 21: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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