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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由于开发商抢占和国土局渎职,导致土地证和房产证发证日期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由于开发商抢占和国土局渎职,导致土地证和房产证发证日期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广厦开发商交房时,土地证大证已经办好,1个月内向余杭国土局书面报告申请,变更了土地证,把原属于业主的5877.9平方米边缘小区绿化划给自己,导致之后业主办理的土地证面积缩水。现在余杭国土局承认操作不规范,同意重新办业主的土地证,这样办出来的土地证和以前的房产证发证时间不一致,请问在以后的交易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neco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10-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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