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的外聘教师被辞,适用《教师法》还是《劳动法》?
你好:你可以试试人事仲裁。
教师也是劳动者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教师并非受劳动法规调整的主体,仲裁的说法是正确的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