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单位门口两个老人开玩笑,一个老人误操作用电动车把另一老人撞倒并摔伤

单位门口两个老人开玩笑,一个老人误操作用电动车把另一老人撞倒并摔伤 单位门口两个老人开玩笑,一个老人误操作用电动车把另一老人撞倒并摔伤,摔伤位置在单位门内,单位有责任吗?家属要求单位出示老人在单位内摔伤证明和事故经过,单位有义务出示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12-30 10:0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