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法律条款咨询
法律条款咨询 本人被人殴打成轻微伤后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依据是治安法第四十三条,具体行政行为是拘留3天并罚人民币200元,经本人提出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认定为运用法律条款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直接将具体行政行为变更为拘留3天,我不知复议机关是否可以直接将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变更,如果可以,那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确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理规定不就成了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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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5398……(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10-12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