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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感情  人身受到侵害

感情  人身受到侵害 在恋爱期间,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不愿意,女方主动找男方要求挽留,男方用脚踹女方背部,过几日后,女方再度找到男方,男方不愿意见,女方在门口等男方出来,男方出来后,女方抓住男方皮带,要求把事情说清楚,男方掐女方脖子,女方脖子上有痕迹,还打了女方3个耳光,走人。有目击证人,后来女方在马路上等男方出来,男方一直不出来,因为感情纠纷导致女方得了荨麻疹,女方在马路上等待长达半个月,因为男方的无情,导致女方杀男方,而后自杀,这样的行为,女方要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永华华(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2-10-1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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