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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我四年前借给朋友11万元,借条上写明了一年之内还清。但是到期后朋友无力偿还,故重新写了一张借条,但是借条并未说明承接上一张借条,依然以常规格式 。写法如下, 今借到某某人民币12万元整,一年内还清。借款人某某签名.但是现在这张条从书写之日到现在已经将满三年,我听说借条的追述期限是两年,如果超过约定还款日期两年之后是不是借条就无效了啊? 我现在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律师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jfjwa……(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10-11 00:4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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