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侵占家具五年不还,不承认,现在承认家具在他手里,其中一部分不是我的原来的家具,我拒收,对方能否构成侵
侵占家具五年不还,不承认,现在承认家具在他手里,其中一部分不是我的原来的家具,我拒收,对方能否构成侵 2012年,我的29件家具价值15万,寄放在三河的李长胜家里,2013年我去取,他说没有,我报警后警方说民事纠纷,找法院。我以刑事自诉的案由立案2次。法院都驳回,理由是证据不足。
2017年4月,李长胜故意撞坏我的汽车,派出所和当地的村书记主持双方签了和解书,承认了我的家具存放在他家的事实,之后,李长胜违约,不履行和解书,
我再次以侵占罪起诉,法官让我把家具取回,(其中有不少家具不是我的】我不去取。
现在还没有判决,法官说构不成侵占罪。
请问法官,构成侵占罪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511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7-12-22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