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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

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 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公司有工伤险,对方有车险,目前已经走了对方车险,赔了修车钱跟部分医疗费,基本上可以确定10级伤残,我是继续走对方车险还是走工伤,两者冲突么,如果不冲突,在对方车险赔付后工伤险还能赔一些什么项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康(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7-12-21 22: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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