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开发商欺诈

开发商欺诈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热心的律师朋友,恳请您花点时间,帮我们就以下问题做答,实在是当地律师的话我们很疑惑.
我06年10月买的是景观房,位于小区最东面,比对门每平方贵150元.比小区中段的房价更是高了N多.现在由于开发商当年实际是租用的36亩土地建景观,而非购买时承诺的小区已有该土地所有权.我窗外的水塘改铺24米公路了.我现在想告开发商合同欺诈,几个问题想请教众位权威人士,还请指教!不胜感激!
一,开发商销售广告虚假,租用土地却划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并因此多收了三期业主房款.并且其法人还在党报及其他媒体做了同样宣传.没有任何部门指出其宣传虚假.在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中也将那36亩地计入了小区绿化面积,并对外公告.请问,这应该是民事经济纠纷对不对?可以将城建,工商等部门做为第三人吗?如果我想将他们也牵扯进来,该怎么做?

二,我的索赔目标:1,最东面的景观阳台失去意义,面积浪费,按平方赔;2,我与购房同一时期小区中段房屋的差价.因为如果不是景观,如果东边有路,肯定会买中段的房屋更安静些;3,即便不算原有的景观(您绝对想象不到的景致,是原市委书记邱和要求耗资近百万建成的,即便南京,上海,广东的楼盘也没有我窗外原先的美景!),该36亩土地目前市值不低于4000万,应赔偿该市值省以我的房屋面积占小区已售房屋面积的比例.

三,索赔依据:消费法第49条,以上累计后双倍赔偿.

四,请问以上有什么问题没有?你有什么建议?或者关于赔偿要求我应该怎么提才会利益最大话呢?

五,这样的官司,是我自己打比较好,还是联合众多业主比较好?因为我担心涉及费用啊什么的,人多麻烦.(在前期抗议改路中就有一百多业主一起行动的)

六,有关律师方面您有何建议?我们询问了当地的律师,说胜算约50%,请问我们手中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欺诈,不能决定官司的成败?而且,抗议改路过程中,派出所方面说上面也知道我们被开发商欺诈的事,让我们先自己起诉,然后要求政府责成开发商赔,可以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色水岸(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0-05-19 08: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