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离婚后及再生育问题

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离婚后及再生育问题 中国合法居民,与前妻(美国籍)在美国生育二子女,且二子女均为美国公民.在国内再婚,妻子为内地居民.请问:现在要生育小孩,应申请是第一胎生育还是再生育指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m68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8-12-05 13: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