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租了一个房,上个月搬走了,搬的比较急,就提前了一天通知房东
房东应该返还证件。
房东扣留属于你的证件系违法行为,如果房东拒不返还,可委托律师发函告诫返还。至于房东要求多交一个月房租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合同有约定。具体可致电咨询。
既然是没签合同,自然租期无法证明,一般认定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对方。目前法律上对此没有严格的规定是多长时间。所以是否合理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1、没有签订合同,视为双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但应给房东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
2,你可以与房东协商给半个月租金了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