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惯犯累犯,涉案18万多,检察院建议3--5年,法院判决六年半,有立功表现,有少数的退赃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建议和律师面谈确定。
上诉不加刑。是权利也是机会。
法院一般都在检方建议内判决 不服及时上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分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9月23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上诉不加刑
其次,法院一般都在检方量刑建议内判决
最后,不服的话及时上诉,积极委托律师处理
需要结合案情来看,建议上诉。
首先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对嫌疑人没有不良后果,其次委托专业的律师改判几率还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