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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金城建筑公司职工,在2008年5月13日林西县北方油脂厂工地施工,被塔吊从15米高空打落至残,施工方是本公司第七项目部,经劳动局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七级。09年3月16日工伤认定到金城建筑公司,公司不服,理由为未使用其资质。于09年11月13日撤销本人工伤认定,理由为法人主体不明确,本人又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局去油脂厂调查,但他什么都不提供,劳动局说这样无法工伤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金喜(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05-1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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