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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公证但双方签字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未公证但双方签字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亲今年87岁,是离休干部。07年他与保姆结为夫妻,结婚前立下了协议,为了防止发生家庭纠纷,协议共4条,其中一条如下:女方嫁到男方,女方的生活、生病均由男方负责,并每月给女方400元的零花钱(包括今后女方养老费用、红白喜事及家庭开支),如男方比女方早逝,女方的一切自己负责,男方子女不负责任。今年父亲精神大变,时好时坏,但我们照样按原协议办,不过每月变成1000元,女方签字。我们没二话。现女方将我父亲的工资卡、房产证统统拿走,占为她有。向女方要,她说我是合法夫妻,不归还。我们不知怎么办,今后的1000元哪里来,不知婚前协议有效否?协议没有公证,但两人均签字,请问我们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588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10-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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