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保险赔付问题
交通事故后保险赔付问题 在高速路上我追尾了前车,当时及时报警报保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我全责,无人员受伤,事故造成我的车和前车两辆车受损,两辆车受损均不太严重。由于我和前车均是濮阳本地车,在交警队处理完,领完责任认定书后均同意回濮阳协商解决。我的车保的是全险,当时也报案了,保险公司也来人进行了两辆车的拍照。回来以后,保险公司来到对方车的4S店进行定损,和4S达成协议,并开始从厂家发件进行修车。事故中车门有轻微刮伤,4S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即可,但对方坚持要求换车门,因此和保险公司不能达成一致,换车门的话我就得自己掏钱,保险公司认为修理即可。现在有问题如下:
1.对方车主的要求合理合法么?能获得法律支持么?
2.保险公司说修对方车的钱9000多需要我先行垫付给4S店,由4S店开正规票据,等对方车和我的车修完以后一起赔付给我,这样对么?
3.我买的是全险,三责买的50万,是不是让对方找保险公司协商就可以了,对方车主老是打电话骚扰要求换车门,因为我还得工作,没时间天天往4S店和保险公司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ngyo……(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2-10-04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