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方提出离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判离了,女方还有权利起诉吗

男方提出离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判离了,女方还有权利起诉吗 和她感情不和,对老人不好,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判的不离婚,然后女方又再次起诉,如果这次判离了,女方还有权利上诉吗。  如果在男女双方感情不和,六个月后男方再次起诉离婚,原因感情破裂感情不和,过不了了,法院六个月后判离了,女方还有权利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1131……(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2-10-04 17: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