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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重庆购房问题。

重庆购房问题。 我在重庆主城区上班,老婆在重庆铜梁上班。现在想在南川买套房子,那边的房子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所以选择商业贷款。我老婆的妈妈是事业单位的,所以她想用上住房公积金。
  所以房子必须有她的名字,才能取住房公积金。,, 房产上会写上老婆占99%    老婆的妈占1%....这样可以吗? 我和老婆已经结婚了,如果买了房子我是不是有44.5%的财产?

 我也是事业单位,想用住房公积金在城区再买套房子的话,那么房子是第二套房子吗,首付是不是要50%了?  
请问下:用什么方法才能不是第二套房子,而且可以用上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shack(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2-10-0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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